公司治理
基本理念
本集团的企业存在于社会的理由即"宗旨"是"凭借'安全放心'的技术,坚持不懈勇于挑战,保护人类与地球的生命",我们想要实现的社会"愿景"明确为"成为一家能够为安全、宜居、富足的社会做出贡献,备受赞赏和喜爱的企业",并将其制定为"Morita Group企业哲学"。并且,我们将为了实现这些目标而应珍惜的价值观定义为"价值观",并将其定位为本集团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开展企业活动的基础。
在这种背景下,本集团认识到"实践有效的公司治理"是一个重要议题,并正在努力解决,以期进一步提升中长期的企业价值。
- 公司治理相关的报告 ※只有日文版
公司治理制度
1. 业务执行
在业务执行方面,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任命负责公司业务执行的执行董事,并在董事会和代表董事的监督下履行职责。此外,作为确保高效履行职责的制度基础,每月定期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并在需要紧急决议时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此外,由本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代表出席的集团经营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汇报经营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多方位讨论重点议题。
2. 审计/监督
- 监事会由4名成员组成,其中外部监事3名,各监事根据监事会制定的审计基准和审计计划,对业务执行的合法性进行审计。
- 监事会定期与代表董事会面,就合规和内部管理状况等事项交换意见。
- 外部董事虽然并非来自集团公司或主要业务合作伙伴,但对本公司的业务环境有适当的了解,以独立立场出席董事会会议,提供宝贵意见,监督管理。
- 在内部审计方面,设立了由总裁直接领导的审计办公室,系统地对集团旗下各公司的运营进行审计,以确保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则适当地开展业务。
- 已任命太阳有限责任审计法人为会计审计师,并签订了审计合同。
公司治理制度图
内部管控系统
本公司基于"凭借'安全放心'的技术,坚持不懈勇于挑战,保护人类与地球的生命"的宗旨,及"成为一家能够为安全、宜居、富足的社会做出贡献,备受赞赏和喜爱的企业"的愿景,为了确保本集团运营的适当性,制定了以下关于集团建设的基本方针:
1. 为了确保董事等及雇员履行职责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制度
董事会应当努力建立并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董事和雇工履行职责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妥善执行公司业务。本集团以《Morita Group合规基本方针》为基础,完善了实施该方针的机构和章程,为确保董事和雇员履行职责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而建立制度。
-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设立合规委员会,作为合规统管机构。
- 合规委员会由本公司代表董事担任主席,关于内部举报等已显而易见的风险信息事实,独立负责调查事实关系、决定应对措施、向董事会报告、反馈、向公司报告、提出和落实防止再次发生的措施。
- 为了及早发现风险信息,提高打击舞弊的效果,我们在公司内部和外部设立了举报窗口,一旦发生内部举报,合规委员会将负责调查事实关系、决定应对措施、报告、提出并落实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2. 保存和管理与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制度
- 董事应当按照法律和公司内部规定,妥善保存和管理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包括电磁记录在内的文件、其他重要信息。
- 监事应当对与董事履行职责有关的文件等信息的保存和管理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进行审核,必要时向董事会报告。
- 董事和监事可以随时查看这些文件。
3. 与损失风险管理相关的章程和其他制度
与本集团业务及投资相关的风险由董事会及集团经营会议等多个会议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管理。
4. 确保董事职责高效执行的制度
- 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均采用执行董事制度,将经营与业务执行明确区分开,使董事能够高效、快速地做出经营决策。
- 本公司每月召开一次董事会例会,需要紧急决议时,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此外,子公司董事会还定期召开会议,根据董事会规则,就与经营有关的重要事项作出决议。
- 此外,由本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代表等人出席的集团经营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汇报经营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多方位讨论重点议题,提高董事会的实效性。
5. 确保由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的业务适当性的制度
- 本公司主管部门定期接收集团各公司的业绩和经营状况报告。在集团经营会议上,报告和讨论集团各公司的经营计划、年度预算、经营重要事项,并与集团各公司协调,确保业务的适当性。此外,我们每季度与合并子公司举行联络会议,以确保决算工作运作正常。
- 本集团各公司的董事和监事兼任本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通过出席董事会等重要会议获取信息。
- 本公司的监事有计划地对本集团各公司进行审计,并审计子公司董事等的业务执行状况。
此外,定期与子公司的监事交换信息,以提高审计的实效性。 - 审计办公室由公司总裁直接领导,有计划性地对本公司集团内各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程。
6. 监事要求设置雇员协助其履行职责时,与该雇员有关的事项
公司设有辅佐监事执行职务的雇员,建立在监事的指示和命令下协助执行职务的制度。
7. 与前项中雇员独立于董事有关的事项,以及与确保监事向该雇员发出的指示的实效性有关的事项
- 关于前款所述的雇员的人事任命,应该事先征得专职监事的同意,确保其独立于董事。
- 对于前款所述的协助监事执行职务的雇员,其指挥命令权由监事或监事会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董事、执行董事和其他雇员无权下达命令。
8.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等、雇员或接受其汇报的人员向监事报告的制度
- 本集团内各公司负责业务执行的执行董事及雇员将在定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报告各负责部门的业务执行情况,监事将始终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听取报告。
- 本集团各公司的董事等及雇员发现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时,应立即向监事报告。
- 当收到雇员通过内部举报系统进行的举报时,合规委员会将对举报事实进行调查。此外,监事也会作为合规委员会的成员参与其中,并建立一个可以及时向监事报告舞弊事件信息的制度。
9. 确保前款的举报人不会因为举报而受到不利对待的制度
合规条例规定,本集团的董事等及雇员向监事提出报告时,不得因提出此类报告而受到不利对待。
10. 关于监事在履行职责时产生的费用的预支或报销程序的事项,以及处理在履行此类职责时产生的费用或债务相关的其他政策
监事要求预支或报销履行职责时产生的费用时,公司应立即予以处理该费用或债务,除非公司认为与该要求相关的费用或债务对于履行职务而言并非必要。
11. 确保监事有效进行审计工作的其他制度
- 除董事会会议外,监事还将定期出席本集团内各公司的汇报会议,了解重要决策过程和业务执行情况,查看批准文件等与业务执行有关的重要文件,还会在必要时要求董事、执行董事、雇员作出说明。
- 监事将会听取会计监事关于会计审计内容的说明,并通过交换信息共同开展工作。
- 监事应与内部审计办公室保持密切合作,并在必要时要求审计办公室进行调查。
- 代表董事定期与监事召开汇报会议,并与监事进行沟通。